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首先需要办妊娠登记手续。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,到本市定点医院开具《妊娠诊断证明》。可是有很多女职工不了解这个时间,往往错过了这个时间而需要办理补登记。为此,本市计生、社保等相关部门,整合了从“准妈妈”们孕育宝宝开始需要办理的准生证到生育保险登记,以及最后宝宝出生后要上的城居保险等一整套流程,供“准妈妈”们参考。
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
(1)户口本(最好是夫妻双方的,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);
(2)双方身份证;
(3)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(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);
(4)《医疗保险手册》及复印件;
(5)定点医院开具的《妊娠诊断证明》和妊娠实验化验单(盖生育章);
(6)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。
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,我们清楚了生孩子需要的手续有哪些,如果没有就需要尽快去办理,才能符合政策的规定。当然,在办理的时候也需要相应的证件,这点大家也要了解清楚。